“你什么都不知道,就敢鄙夷它是打发时间的读物!实在是无知凡人,令人耻笑!”
通明兽像是被侮辱偶像的小学鸡粉丝般,愤怒地跳起来为争辩。
余弦没有生气,而是态度平和地问:“你觉得它很好看?”
它紧紧抱着《万妖之主》,大声道:“何止是好看,我认为这书,绝对是人族文学史上的开山之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懂吗?!”
余弦尴尬地挠了挠脸,心说这是不是吹得太过了。
不过...通明兽喋喋不休地夸赞,吹捧,倒是给了他一条赚钱的新思路。
既然这种通俗,让通明兽这等识字灵兽,都能为之着迷,那是不是说明这个世界的人族,还没有被爽文洗礼过。
所以,他是不是可以靠着通俗赚上一笔?
但小明也没看过几本人族文学,所以它说的话也不能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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