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稼我爸也不好好打理,基本上算是一直在吃爷爷奶奶留下的老本,可是即便是这样,我爸依旧没有改变喝酒的习惯,一喝醉就会想起当年的事情,对我拳打脚踢。”
戚以进起身,脱下了自己的衣服,他的肚子左侧有一个不规则的丑陋疤痕。
“这就是我爸喝醉后用啤酒瓶子扎的,那一年,我十岁,当时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可是我还是挺过来了。”
景文霆伸手摸了一下戚以进身上的疤痕,眉头狠狠的皱了起来。
当时,一定很疼,他能想象到当时会有怎样的疼痛和绝望,心不由自主的揪了起来。
景文霆抬头,眉头皱得更深了,他摸了摸戚以进的锁骨,压抑不下心中的怒火,“他现在还在对你动手?”
被摸到被自己掐出来的“吻痕”的戚以进:……
“啊…嗯……总而言之,我十三岁的时候我爸终于把老本吃完了,带我来到了大城市,也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倒是突然有钱了,我们也因此住到了这里。”
戚以进抓住景文霆的手认真说道,“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像你一样对我这么好的人,谢谢你如此包容宽待我,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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