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那只尾巴长长有别于工蜂的蜂王被单独拎了出来。杜阮爸看了下,觉得这个蜂王还行,个高腿长,腰粗臀肥,圆润健硕,很有王者之姿,就留给它们当蜂王了。
蜂王作为群蜂之首,自然不能太弱,太弱的话,不能带领好大家,这时候就有必要换个蜂王。如果蜂王原本是好的,可以留着,毕竟换蜂王也是件麻烦事,要得到群蜂的认可,不然就被咬死了。
总而言之,好蜂王才能带领好蜂们,筑巢造穴,采花酿蜜,孕育后代,为人类做贡献。
杜阮爸重新拿了一个蜂箱出来,装新招回来的蜂。刚开始让它们认新家还是有些困难的。不过工蜂也很好糊弄,它们认蜂王。杜阮爸用喷雾器给蜂王身体喷湿了些,放它进蜂箱的一块蜂脾上,工蜂就跟着过去给它舔水。慢慢的,工蜂就在这个蜂箱里安了家。
一开始还是要给它们喂白糖水,等到它们安定下来,能自个酿蜜了,就可以放心了。
杜阮的手臂挨蜂蛰了几口,已经浮肿了,跟个大猪蹄似的。有些工蜂那是相当凶猛,蜇起人来不要命的,一蛰人它自己也要死,但它还是要蜇人。大概这也是它们的职责所在,为了维护集体利益,不惜牺牲个体生命。
工蜂的尾刺还扎在杜阮的肉里,杜阮用指甲捏着把尾刺挑出来,小小的一根,又尖又细,就是这玩意儿让他的手又肿又痒。杜阮把尾刺丢掉,看到黄子奇,不由把手伸给他看,逗着他:“好疼啊。”
黄子奇见了,努了嘴,给他手臂吹了吹,那可爱的模样,让杜阮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杜阮发现,黄子奇还挺会疼人。他一疼自己,杜阮觉得为他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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