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梅一开始不大敢玩,村里养的狗大多数都是眼冒精光又野又凶的恶犬,被咬上一口得要半条命,其实她有点害怕,但是当看到谢奚奴浑身是血地被自家养的狼犬连拖带拽叼出来的时候她又会有种莫名兴奋的成就感。

        就好像这个人他又倔强又冷漠,但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像一滩废肉一般趴在在地上成为她的功利品。

        “快起来,不然直接拖你去喂狗了!”

        林间的小路蜿蜒崎岖,驴车颠簸了许久终于踩上了石板平路,随着街道口竖起的牌匾,周遭倏然熙攘喧哗起来,街道两边的摊位像是对骂一般使劲吆喝,君秀秀明白,这是到了集市。

        不是什么繁华的集市,就是几个小村落之间的小闹市,与想象中的不同,除了人流量大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逛的地方。

        张嫂与素芬找到摊位后,熟练地踩下车板,拖运着满框的蔬果,边搬边吆喝。君秀秀帮她们一起搬了几框到摊位后就捏着荷包去买衣服。

        其实大多村民都是买了布料自己回去做,比较省钱,自己也更好把握尺寸,因此店里的成衣选择很少,尺寸的选择就全凭君秀秀抱谢奚奴时残留的记忆,然后稍微往大了报给老板,毕竟反派才九岁,还在长身体,衣服买来也穿不了多久。

        买完衣服,君秀秀又买了一小篮鸡崽和饲料,作为以后的补给粮。

        将整个集市逛了一遍,买了一些日用品后,君秀秀锁定了一家糖人摊位。

        大清早的,基本都是买菜的村妇,鲜少有小孩子随行,糖人摊位的生意比较阑珊。老板是个中年的大叔,呆坐了一早上,终于见到有顾客光顾,马上堆出热情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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