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他有这种技术,自己应该也一早成为人上人了,为什么还留在沃森区当一名酒保?当初的黑客之神巴特莫斯能以一己之力把初网撕碎,而现在的我,距离巴特莫斯也并不遥远。酒保想必早已经超越了任何一名人类——这样的人,居然还过着朴素的生活,难不成这就是人生真谛了?
强大的人应该给世界带来改变,假如我能活成传奇,那我还真想为这个疯狂的世界做些什么。
等我走出赛博疯子的杀人现场时,有个男人叫住了我,是那个名叫狼的家伙,他今天不在酒吧打工,却出现在这儿,应该是特意来等我的。
“嘿,狼先生,今天这么悠闲呀?”
“v小姐,能否邀请您共进晚餐?”
“哦,很荣幸,但事先说好,只是吃饭对不对?”
名叫狼的男人,应该说他是看着我长大的,在我还小的时候,也在酒吧后的那家社区学校读书,那时候狼就是我们的厨师长了。
我们就像一家人。
“好久没有吃你做的拉面了,我原以为赚了钱就能吃到更好的食物,但没想到在学校记住的味道至今都忘不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