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好。”卡姆斯基含糊着,“果子很好吃。比我想象的好吃些,我以为它腐烂了呢。”
“假如你真的从过去走出来了,我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威莉丝摇摇头,“你知道这里是哪儿的,你也知道,真正躺在这里的是谁。”
卡姆斯基盯着病房的墙壁,雪白的墙,可他只是多看了一会儿,就变得灰黄脏污,就像一瞬间过去了五六年,病床也变成了简陋的钢丝床,面容慈和的女人身上裹着绷带,消毒水和血腥味是两个提着叉子的恶魔,床头柜上放着一本黑色的《圣经》,女人指着书,“卡姆,能给妈妈读些故事吗?”
“好的妈妈。”卡姆斯基哀愁地凝视着自己的母亲。
这时候,房门被粗暴地推了开来,穿着黑黄格子衫,系着棕色牛皮腰带,穿着工装牛仔裤,蹬着黑色马靴的男人闯了进来,他拎着一个灰绿色的酒瓶,身上有一股发酵的臭味,病房里的空气因为他的到来变得极为可怕,男人往嘴里灌酒,酒液冲进他粗肥鼓掌的肚皮里,连回响都没有传出来。男人趿拉着混乱的步子往病床走来,他侧仰着头,浓密络腮胡脸庞深处布满血丝的右眼死死盯着卡姆斯基母子。
女人低声“快些念孩子,不要抬头,快些念。”
卡姆斯基浑身发冷,他颤抖不已,慌张去拿《圣经》还不小心把花瓶打碎了,白百合和清水洒在地上,就像是一声令箭,男人把他指甲粗黑的手掌伸过来。
女人厉声道“卡姆!背过身,念吧!念,不准回过头!”
他便抓住《圣经》,慌乱地翻开,小步到阳光明爽的窗台,他盯着眼底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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