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刚刚和那个人签订的是护工合同,合约期一年,宿主需要在这一年里照顾宁氏的残疾小少爷。】

        一说宁氏,宋妍想起来了。

        记忆中确实有一个叫宁淮的人,和自己一样,是个出场没几次的炮灰角色。也不知怎么的出了车祸,撞断腿不说,眼睛也看不见了。

        宋妍记得这个人脾气很坏,动不动就喜欢摔东西砸人,不过她在那里也没干够一年,对方就因为自、杀下线了。

        离职的时候,她还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

        算是一个比较大方的金主。

        既然已经签了合同,宋妍也没那个钱交违约金,自然是要按照协议内容去照顾那位小少爷的。

        之前说好的是第二天正式上班,宋妍想了想,似乎也没什么其它事可做,简单收拾一下,提前入职也未尝不可。

        至于打脸逆袭,这个不急于一时,她得先积蓄了力量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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