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桐这个投资本来就是想要试试看,她也和柯石说了自己要求不高,不过柯石作为编剧兼制片人还是按照投资总比例来拟了这份合同。
如果电影票房超出成本,姜桐将会得到同样比例的分红。
姜桐看完柯石发来的合同转手就发给了二哥。
姜桐也不是个傻孩子,虽然一千万对她来说不是很多,可是也不可能真的什么合同都敢随随便便的签。
她二哥也算是娱乐圈里的“老油条”了,合同没少签,这种对他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按理说……姜桐如果发给谢理才是最合适的,可现在她觉得自己这种小case最好还是不要打扰忙得飞起的大哥。
这是做一个乖妹妹的“职业素养”。
远在大洋彼岸的谢意看到合同都惊呆了。
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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