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还记得这个瘦巴巴的家伙,之前躲在两个全副武装的人类后边畏畏缩缩——之所以能认出来,是因为这个家伙身上有给它留下伤口的人类的气味。

        野猪受了伤,本来情绪就不稳定,此时又嗅到仇人的气息,顿时怒发冲冠——那两个手上有武器的人类它不一定打得过,可是这身无二两肉,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它完全没问题!

        它要撞死这个家伙,然后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野猪本来就是杂食性动物,生活在萨兰郡的野猪更是野性十足。

        人类将野猪当做食物来狩猎,野猪在饥饿状态下吃人也不是不可能的。

        几乎是在野猪目露凶光的同时,霍安的直觉就让他察觉到了来自死亡的威胁。

        他自然不是坐以待毙之人,强忍着头痛和饥饿,霍安一边留意着野猪的动向,一边用眼睛余光左右搜寻趁手的武器。

        不幸的是,这儿除了他之前躺着的泥坑,其他的都是一些腐烂的枯枝败叶,就算是树枝也是一些手指头粗细的,石头也只有拳头大小的。

        而不等霍安找到合适的武器,凶神恶煞的野猪已经鼻孔喷气,撒开了四蹄,嘶吼一声,气势汹汹地朝着霍安冲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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