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娱乐三位股东的动作很快,资金到账当天,就被瓜分一空。
&姐分得70%的投资收益1935万港币,聚合娱乐分得30%的投资收益828万港币。至此,聚合娱乐扣除人员工资等公司运营费用,账面结余现金850多万港币,其中800万港币用于本次股东分红。army姐又获得本次分红款720万港币,诚哥和洛俊颜分别获得分红款40万港币。
所以为什么成龙会有那么强烈的不满?比较一下就清楚了,力气出的大,责任担得多,收益抵不上人家的零头。那可是2655万港币啊,诚哥和洛俊颜抱着自己的40万港币盯着这个天文一样的数字,说不眼红那是假的。
就当人家上辈子积福,这辈子行善,下辈子不求直立行走的气运加持吧。反正别管诚哥和洛俊颜心里怎么恶毒的憎怨,army姐变成身家3700多万的富一代了。
&姐具体赚了多少,邵氏没有透漏出消息,不过各种猜测反而成了香江娱乐圈及商业圈各种聚会时的一大谈资。众人依据邵氏一贯霸道、悭吝的印象,没有一个人把army姐的收益猜到1000万以上,但都会感叹一句,这钱赚得太过轻松了。
作为提前结清票房分成的交换条件,邵氏分别出资360万港币和20万港币收购army姐和诚哥在聚合娱乐的全部股份,等于是将聚合娱乐估值认定为400万。
同时洛俊颜与聚合娱乐重新签订合约,以前那份违约金只有50万港币,根本约束不了现在的洛俊颜。洛俊颜坚持与聚合娱乐只签订部头合约,邵氏其实并不看好他的发展前景,但仍然强硬的坚持签订在职艺员长约,其实就是卖身契。
最后,在诚哥设定好的army姐出面调和威逼之下,洛俊颜将持有的聚合股份以10万港币的折价转让给邵氏,并对片酬做出巨大让步,邵氏才同意了签订部头合约。合约限定洛俊颜必须在两年内为聚合娱乐拍摄三部电影,每部片酬仅为30万港币,违约金却高达500万港币。
至此,聚合娱乐这间独立制片公司变身成为邵氏兄弟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诚哥是主动要求退出的,并辞去了总经理的职务。此举正合邵氏的心意,以后邓丽君的新片一旦开拍,5%的股东收益也让人心疼啊。如果邓丽君合约能够跳过聚合娱乐,直接转到邵氏兄弟的名下,那是最好的结果,可是合约设定的条件很苛刻,只能以聚合娱乐的名义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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