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拍照的手指已经麻了,疯抢着关键镜头,有人过于激动,壮着胆跑去问警察:“容野呢?!容野不才是犯人?!”
警察侧目看了他一眼,破例多说了两句,口吻肃穆:“诽谤的话不要乱说,容野早就已经跟警方合作了,这次大案能告破,他要记头功。”
话音落下,有个人最后走出集团大楼,在所有办案警察和在审嫌犯之后。
很高,修长,挺拔锋锐得像剑刃。
他速度不快,慢条斯理,长裤仍旧笔挺,身上的衬衣布料矜贵,泛着脉脉光晕,被夜风吹动,衣摆略微扬起,贴上胸口腰腹,勾勒出清瘦凌厉的线条。
但原本无暇的衬衣上,竟喷溅着污渍和血迹,他袖口系紧,也压不住长到手腕的一条新鲜伤痕。
狰狞可怖,凝在冷白皮肤上,称着一张如描似画的脸,乖戾又糜艳。
原以为身负罪孽,要当众被铐着带走的人,就略显懒散地站在这里,光影在他身上切割,一半还在黑夜,另一半已经映着缓缓亮起的晨光,正邪难分。
那个问过警察的记者彻底呆滞,不自觉把收音话筒朝他举过去,脱口而出:“怎么会?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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