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这样的制度,闯营从井冈山地区一年大约能得到一千石粮食,正常来说不可能供应得了上千队伍的开销,之所以现在还能凑合,还是得靠打土豪。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制度。比如说在本地的米行吃满货之前,不许粮食外运;对米价进行限制;借贷利息要严格按照大明律的规定执行。虽然条文规定里从来没有“乡绅”两个字,实际上都是在限制乡绅权力的。
王瑾处理绅民关系的思路是相当奇怪的,以十七世纪的标准太过激进,以二十世纪的标准太过反动。两个世纪的办法相结合,再照抄田兵和孙可望,形成了这套奇怪的制度。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闯营的干部队伍按十七世纪的标准太多,按二十世纪的标准太少,故而搞成奇怪的杂烩也是难免的。至少现在,这是王瑾的脑子能想出来的最简单可行的办法。
这套模式打击限制了士绅的利益,但也不至于把他们逼得无路可走,至于士绅会不会领他这个“情”,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第三,奴仆问题。在这一点上,王瑾自然还是抄袭,而且抄的就是眼前的刘文煌,所有奴仆的身契一概作废。但雇工是不可能禁止的,雇工允许的最高期限达到十年。
第四,田兵的武装,由掌管兵科的刘文炳在农闲期间对田兵进行训练。武器装备无法解决,所以还是照抄二十世纪井冈山地区的做法,人手一支梭镖。这东西倒简单,给木棍安个尖就成。
第五,族权问题。宗族中的管事,也算是乡绅的一种形态,但是他们的问题不能和其他乡绅问题一概而论。目前闯营的规定,就是利用田兵组织控制基层,完全剥夺宗族的司法权力,至于其他的,暂不触及。
第六,宗教问题。三百年后的农民运动要打倒神权,王瑾却正好相反,他一直抱的是利用宗教的态度,由王知明负责,对辖区内所有的庵观寺庙进行重新整顿。这些在河南时就早有预案,并不费力。对于坟葬风水、八字这些东西,王瑾一贯嗤之以鼻,但是对佛教和道教,他始终是采取支持保护的态度。将来和各种会道门还要有无数的斗法,和尚道士是他非常需要的助力。烈女祠、节孝坊之类的东西,不许再新建,但旧的也不砸。
第七,组织贩售食盐。井冈山地区的盐仰赖外地输入,经闯营这么一闹,合法的盐商未必敢来了,必须得闯营自己组织贩售私盐才行。这件事得交给广州那边的余庆他们来办,暂时还是用抄家缴获的食盐在升乡寨和砻头寨两个集市由闯营经营的店铺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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