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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首大汉名叫胡舍,字天成。此人身高一米八左右,皮肤黝黑,十分的健壮。胡舍幼时即天生神力,九岁时徒手杀死过一只狼,因此闻名乡里。但他出身贫寒,父母也在去年的一场瘟疫中死去。为了生存,胡舍不得已出来做打家劫舍的勾当,但他有一个基本原则,绝不对穷人下手。

        此时,一行人的目的和上次一致。

        “我说胡舍,这次消息靠谱吗?怎么刚干完一票,紧接着又是同样的事,这么多酒砸了多可惜啊。”

        胡舍喜怒不形于色,道:“你若舍不得这些酒,自己运走便是,只是如果目标太明显被官府抓了去,莫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你我要那些酒作甚,但是这次的消息准确吗?都说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他们会毫无准备的再被我们打劫一次?”

        “或许有所准备吧,不过必然还是同样的结果。”

        “消息确实可靠?”另一个人问。

        “周家在张家有眼线,这次的消息出自张家三小姐的那个穷婿沈良的嘴,必然不会有假。”

        “会不会是那个穷婿故意说的,套路我们,可别上了他的当。”

        “沈良这个人我也打听过,无能之人一个,虽说近日有人传闻他作了首还算有文采的诗,或许有些才华。但要说做生意,给我们下套,他没那个能力,更没那个魄力。据张家的眼线说,因为沈良走露了押运队伍的行程,张家三小姐气了个半死,当众臭骂了沈良,想来实在可笑。据说这次的这批酒是他沈良靠着免费为糜家打工,才换来的。想来他感觉自己替张迎找来酒,立了功,便不知天高地厚,对着别人吹牛,因此才走露了押运队伍的风声的。”胡舍说完,哈哈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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