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信“免死金牌”( 鲁哀公十七年,前478年,春秋第二百四十五年) (4 / 4)

        “浑良夫乘坐豪华马车,超出规制,违反礼制,请杀。”

        卫庄公当然不允许了,免死三次。

        但是,浑良夫的三次机会已经全部使用完了。

        最后,太子拿出杀手锏,请求:“浑良夫面君,不解佩剑,就吃喝,有涉嫌弑君之罪,请杀。”

        这可是重罪啊,太子就是留着第四次说佩剑的事情。卫庄公摇摇头,认真的扳着指头说:

        “我已经免了浑良夫三次的死罪,算是遵守诺言了,这一次罪过太大了,杀——”

        浑良夫,咔嚓,人头落地,死了。

        你说这个浑良夫傻不傻,你的地位低下,之所以能够有机会帮助国君,完全是依靠国君姐姐的关系,现在国君的姐姐被儿子带走了,到宋国去避难了,你还不快跑,跟着去依附自己的情人,还真的象根葱一样,当起国家大臣的样子了,就是这次国君不杀你,你参与太子的设立问题,还是杀头之罪,还在这里装大爷,杀的就是你这样的傻瓜,不懂政治的傻瓜。

        给国君恩情,未必就是福禄,反而是祸根。聪明人,在事情完成后,趁热打铁,要点赏赐,回去当个富家翁。傻瓜,才利用这点恩情,非要众人之上,一人之下,你有这样的政治根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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