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三桓私分中军( 鲁昭公五年,公元前536年,春秋第一百八十七年) (4 / 5)

        鲁昭公五年,公元前536年,春天,正月。

        三桓,在鲁国施氏的家里面,进行了研究裁撤鲁国中军的办法和方案。

        之后,在臧氏的家里面,正式签订了改编的方案:

        1,原来的中军,从对外的名义上裁撤掉,但是中军部队还是一分为三,由各家族平均分配,各领一只。

        2,鲁军对外变成两军制,即“左师和右师”,由季孙氏掌管左师,孟氏掌管右师。叔孙氏所分得的军队为“叔孙军”,属于私家军,费用同样计入国家费用之中。

        3,然后将原中军里面鲁君的私有部队,一分为四,季孙氏获得四分之二,叔孙氏和孟氏个获得四分之一。

        4,而且全部部队的军费,全部改成征兵制和税收制,并且将其中的一部分上交给国君,这就解脱了原来由三家各自出钱养兵和兵源的问题。

        至此,鲁国的鲁君权利基本上丧失殆尽,完全被“三桓”所掌握,其中季孙氏的获利最大,所以说,别看一个小小的竖牛野种,不但给叔孙氏家族带来的灾难,而且给鲁国的王室也带来的灾难,这就是小小的螺丝钉,却能够起到改变军事权利的大作用的体现。

        季孙氏带头私分的中军后,就命令叔孙家的家宰杜洩,到穆子的坟上祭奠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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