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氏孤儿”案的三个版本 (鲁成公八年,公元前583年 春秋第一百四十年) (4 / 4)

        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

        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随程婴攻公孙杵臼。

        杵臼谬曰:“小人哉程婴!昔下宫之难不能死,与我谋匿赵氏孤儿,今又卖我。纵不能立,而忍卖之乎!“抱儿呼曰:“天乎!天乎!赵氏孤儿何罪?请活之,独杀杵臼可也。“

        诸将不许,遂杀杵臼与孤儿。

        诸将以为赵氏孤儿良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中。

        这就是现在我们喜闻乐见的一个说法。

        第三个版本《元杂剧》:

        到了元代,元人纪君祥的杂剧《赵氏孤儿》全名《冤报冤赵氏孤儿》,又名《赵氏孤儿大报仇》,与《窦娥冤》、《长生殿》、《桃花扇》并称中国古典四大悲剧。基本都是在司马迁《史记·赵世家》,刘向《新序》、《说苑》的基础上改编而成。

        我们既然是以历史《左传》为基础读《春秋》,所以采纳历史的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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