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国,听说你所带的宝剑,是非常锋利的宝剑,能不能这会儿给我看看?”
赵盾此时连忙站起来,准备给大王解剑以观。
提弥明向着大厅内的赵盾大声说道:
“大臣侍奉君王喝酒,如果超过三轮敬酒,就是失礼的表现——,盾!吃饱了就走,为何向国君拔剑?”
过去,根据当时的周朝的礼制,君王和臣下喝酒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正规的宴席,大臣们脱了鞋子登上宴会大堂,不一定按照爵位和等级排列,由君王根据自己宴会的目的来安排,而且并非只饮三杯酒结束,可见正宴还是比较随便的,君臣同乐,这是公事。
而另一种方式就是小宴,意思就是:私下朋友之间的小酒。这样的小宴,一般臣下不应该和君王敬酒超过三杯,为什么?就是避免私下与君王发生更多的交流,小宴,这是私事也。
也就是“私不废公”的意思。
当时周朝很多的礼治还是很有道理的。
你说,如果君王和某个大臣不注意这些小节,整天的在一起喝小酒,最后成为了弟兄,很多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就发生了,而这些事情往往绝大数都不是好事。所以,臣下与君王小宴,敬酒不能超过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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