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人以柄,武士道精神 (鲁宣公二年,公元前607年,春秋第一百一十六年) (3 / 3)

        谁知道,郑将上来后,双手握着狂狡的戟杆,将长戟的刀尖对着狂狡,根本不用摆姿势,直接就钉在狂狡的肚子上了,还让狂狡举起双手,他竟然把狂狡给俘虏了,这是什么事儿,简直太滑稽了,本来应该是狂狡俘虏郑将,现在变成郑将俘虏狂狡了。

        用现在的眼观来看,这个狂狡真是个傻瓜。

        但是,如果从宋国的道德理念的角度看问题,宋国狂狡并没有问题,因为他遵循了“道和理”,是将道理的,反而是郑将破坏了规矩,不讲道理,破坏规矩,现在的社会不正是这样吗?“规矩和破坏”就是一对儿不离不弃的小兄弟。

        结果,往往更为现实,更为直接。

        当时君子们,就对这件事情进行了评论,展开了学术性的论文大比赛,并提出了“果”和“毅”的命题:

        不遵从战争的法则,违背了上级的命令,狂狡当然就被擒获了,什么是战争的法则?很简单:战斗,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取得胜利。什么是上级的命令?也很简单:就是为了实现战争法则的目的,而接受命令去杀敌,消灭敌人才是硬道理。

        凡是用兵的道理,就应该发扬果毅的精神,并且牢记在心中,这就叫做“礼”,敢于杀敌,不怕牺牲,这就叫做“果”;养成这种果敢的精神,自强不息这就是“毅”。

        如果违背了上述的道理,就是自取灭亡,这不,狂狡自取灭亡了。

        其实,在这场战斗中,还有一个将军死的也很脑残,就让我们再去看看第二个故事吧:羊肉汤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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