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春秋第六十二年) (8 / 9)

        庆父听到公子鱼回来还没进门的哭声时候,就知道自己的请求没有得到允许,于是还没有等到公子鱼进门,就放声大哭,后悔莫及的说:

        “我听到了公子鱼的哭声了,这是未得到允许,他在为我哭丧啊!干脆我也不见他了,自杀吧。”

        一根绳子,命断黄泉。

        庆父死了,他祸害了二条公子的人命。

        庆父杀死鲁闵公的事情,在发生前,哀姜就是知道的,她也真够狠的,自己亲妹妹的孩子,为了庆父这个小叔子,竟然装作不知道,而且还参与密谋,想让情人庆父当国君,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如果女人犯起狠来,更歹毒。

        庆父一跑,自然哀姜也知道不好了,跟着也跑了,但是不能和小叔子跑到一起,那就太难听了,干脆,跑到邾国吧,正好邾国把新国君送回了鲁国,我就去邾国继续避难,也许有机会让邾国给说说情,再回到鲁国也未可知。

        鲁国新任的国君鲁僖公上位后,马上就向齐国进行了通报,而且很委婉的提出了哀姜的丑事,齐桓公一听心里非常生气,外甥被大姨给害死了,以后我们齐国和鲁国再怎么联姻,上一次文姜害死了鲁桓公,这一次哀姜又害死了二个鲁君,齐国的美女的名声都让他们给败坏了。

        鲁僖公元年,公元前659年,秋天,七月二十六日,春秋记载:夫人姜氏薨于夷,齐人以归。

        也就是说,齐桓公听了鲁僖公的告状后,马上派人到邾国把哀姜杀掉,并把尸体送还鲁国,让他们看着处理。其实按照《左传》的说法,这是不符合礼制的,因为女子古时候有“三从之义”,就是指:在家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也就是说,当哀姜嫁给了鲁国后,如果在丈夫家有罪需要惩罚,也应该是鲁国的事情,不应该由娘家齐国给擅自处理了,这是不符合礼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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