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陈锋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坚决的说道,“离了吧。没感情了硬要在一起有意思吗?反正我们也没有孩子,没有什么财产,我放你离开,去找你另外的幸福。你这样的女人,不愁没下家。”

        “……好。我现在就去请假。”

        两个小时后,两人手里各自拿着离婚证,在民政局门口分开。

        沈琳给了他两天的时间搬离现在两人住的房子。

        这个房子是陈锋爸妈租给他们做婚房的,一次性付清了三年的房租,而他们已经住了快两年了。

        因为距离沈琳的单位很近,也算是陈锋给她的一点赔偿。陈锋主动选择搬离这个住了快两年的“家”。

        家里的电器家俱,陈锋也都留给了她。

        反正他觉得自己人都要死了,这些东西也带不走,就留给沈琳。两人毕竟是爱过一场的。

        而且当初沈琳为了嫁给他,可是差点跟她父母都闹掰了。说到底就是陈锋没钱没房,工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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