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特别案件,也会交给这个小组来做。

        名义上,特殊调查组还是隶属于西九龙重案,但是人员编制、经费,都直接隶属总部行动处,直接上司是李文斌,

        办案中所需的资源,由麦启俊负责协调调配。

        除了‘跨区跨案管辖权’外,特殊调查组还有三个很特殊的权力。

        第一,豁免权。

        办案中使用过度手段,警队内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予追究,或者减轻处罚。

        这个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原本只能拘留二十四小时结果拘留四十八小时,可能不会被罚,胡乱杀人,还是要倒大霉。

        而且局限于警队内部,外部就不行了,比如被廉政公署盯上,被律政司起诉,这个特权就没有什么价值。

        简单来说,是‘本单位领导可以不追究你责任,但社会未必放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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