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伴随着闹钟的响声,一个金发碧眼的男人从床上醒来。
他用手揉了揉眼睛,疑惑地看着房间内的布置。
脑袋隐隐作痛,缓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自己手上拿着一本黑色的笔记本。
看着这个黑色的笔记本。他的脑子里,突然涌入了一段记忆。
随着记忆的清晰,他记起自己名叫查尔斯,是斯科特镇一个礼拜前刚任职的调查员。
而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准备去上班。
把笔记本放在床头柜上,掀开被子起身,下床穿鞋。
简单地打理了一下自己。
查尔斯从冰箱里拿了一盒牛奶出来,和几片面包,打开今早的新闻报纸和广播电台。
坐在桌子边上,查尔斯惬意地享受着早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