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的说是卖给了准备在大陆开合资饭店的晓云经济有限公司。
其实这公司就是娄晓娥帮着贾浩云在港注册的一家皮包公司罢了。
虽然公司是皮包公司,但账面上可是有不少钱。
这钱当然是贾浩云前几年在港投资赚到的。
他在“兰桂坊”开的那家酒吧,赚大发了。
后来黄鼠经过贾浩云的同意。
那赚来的钱又在兰桂坊买了一家店铺。
主营的就是宾馆,还是那种主题宾馆。
和酒吧一配合,那简直就是天天爆满啊!
就这三年的时间,那现金流都把谭振兴给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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