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太累。

        一种早已饿的全身无力的疲倦,让他看起来昏昏欲睡,却偏偏又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洒脱感觉。

        在他的手掌中,拿着一把剑。

        一柄长剑,黑色的剑鞘,黄金的吞口,上面点缀着十三颗豆大的明珠。

        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萧十三的人也不多。

        他的人与剑,在十七岁时就已经名满江湖。

        虽然萧十三和三少爷比武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是,那一场惊艳绝伦的比斗,足以让江湖中的人谈论一辈子。

        拿着剑想要换口饭吃的张阳,此时已经被误认为了萧十三的传人或者是捡到剑的流浪客。

        张阳先找到了一家当铺,将宝剑放在柜台上,问道:“此剑能当几两银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