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太累。
一种早已饿的全身无力的疲倦,让他看起来昏昏欲睡,却偏偏又带着一种与世无争的洒脱感觉。
在他的手掌中,拿着一把剑。
一柄长剑,黑色的剑鞘,黄金的吞口,上面点缀着十三颗豆大的明珠。
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萧十三的人也不多。
他的人与剑,在十七岁时就已经名满江湖。
虽然萧十三和三少爷比武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三年,但是,那一场惊艳绝伦的比斗,足以让江湖中的人谈论一辈子。
拿着剑想要换口饭吃的张阳,此时已经被误认为了萧十三的传人或者是捡到剑的流浪客。
张阳先找到了一家当铺,将宝剑放在柜台上,问道:“此剑能当几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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