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那个人——”夏寡急急忙忙拍打陆尘的肩膀,示意他看街角的一家饭馆。

        那是个厨子,手里提着热锅就来到街上,然后把手里的锅一扬,刚炒出来的热菜全扔到了街道边。

        “有蹊跷!”夏寡一本正经地说,“你们看,连流浪狗都不吃他的菜!”

        确实,街对面有一只瘦到皮包骨的杂毛野狗,它闻了闻这些菜,居然低吠几声,一转身跑去垃圾堆里找食儿去了。

        “我听街坊说过,有一种叫做厌丹青的药材,人吃了会上瘾,但动物们光是闻到都会受不了。黑心的饭馆为了更多的回头客,就会往饭菜里加入厌丹青。”

        姜寒说着,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但是厌丹青应该是很贵的,一般饭馆可用不起。”

        这里是壬十二区。厌离城的街区划分很简单,甲乙丙丁依次排列,越是往前的,街区越繁华富庶,而越是靠后,则越贫穷。

        像之前陆尘醒来的酒吧所在的癸三十三区,可以说就是彻头彻尾的贫民窟了。

        壬十二区虽然不像癸三十三区那么落魄,但也好不到哪去,三教九流的人是一点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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