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不归公墓距离耶路小镇的中心将近有半个小时的车程,但是徐子枫只需要一根烟的功夫,就能从耶路小镇的镇中心,用双腿跑到雁不归公墓。而且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
据不完全统计,一根烟燃烧的时间是五到十分钟。而一个人要在五到十分钟里跑完半个小时的车程,按照常理说,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即便是人类历史上跑步最快耐力最好的运动员,也不可能靠着血肉之躯的双腿,跑得比一辆小汽车还快。
能做到这一点的绝对不是正常人,也不是纯粹的变·态。因为就算是变·态,在相同的时间里,也不可能用双腿跑赢一辆小汽车。更何况用双腿跑的使用的时间,还不如小汽车用时的三分之一。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这不科学。”这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五个人的正常反应。另外半个人大概会直接弃权了,因为听蒙圈了。
当然,徐子枫不是正常人。严格意义上讲,他既不是一个鬼,也算不上人。他是介于半人半鬼,半死不活之间的物种。
一个没有心跳的人能算是个正常人吗?根本连人都算不上了好吧,完全超出了正常活人的范畴。
一个没有心跳,但是拥有着完全健全的脑部运转系统和理智,并且不惧怕阳光,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成功混迹在人群里。能被人清楚地看见,却发现不出任何异常的“鬼”,能够算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鬼吗?
当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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