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笔记本的页数还有他书写时文字的排列密度,这么厚的一本下来足有百万字了。

        幸亏他并不是人类,只需要水与空气就能活下去,不然早已累死了。

        “如果我上辈子有这么勤奋,靠码字早就发家致富了……”

        翻阅着自己的作品,岳斯悻悻地说到。

        上辈子他的一天都很紧张,每天二十四小时,吃饭睡觉上厕所用去十二个小时,其余的时间被打游戏、追番剧、看瓜分了,根本忙不过来,码字什么的都是他硬挤出的时间。

        “物理、化学、生物、机械、神秘、魔术仪轨……为什么我会写下来这么多的诗歌。”

        看着自己的作品,虽然当初是信马由缰不加整理地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但其中竟用佶屈聱牙的词语书写了几篇诗歌,那没有主体的语句和空洞的表达方式让他甚至无法读懂自己写的都是什么。

        合上笔记本,岳斯从自己的仓库里找出一小块质地柔软的贵金属,用从型月世界学到的方法将自己的核能在很小的一个范围释放出来,将其融化为液体,以其为墨在笔记本的羊皮封面上随意地写了几个字,就当是它的书名了。

        随后蜕变为书的,放在杂物架上吃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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