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合同书,是两个人儿代替棒子国的政府部门,给张伟拿过来的一个合作书,上面写的内容也是比较简单的。

        张伟也是一看就能够理解。

        意思就是说在除了朴家的这些工厂,因为那些进口的零件以及集成电路等,除了朴家之外。

        其实还有很多工厂是棒子国的政府部门在投资建设的,所以这份合同书也就是代表棒子国的政府部门,和张伟个人达成一个合作。

        意思就是用棒子国相关部门的这些工厂,算作和张伟的又一个交易。

        不过朴家还是占了大头,换取25%的股份,而棒子国的相关部门,则换取15%股份。

        因为在这次交易中,朴家即使用自己所有在亚洲、东南亚的工厂和布置来进行交换,也换不到这40%的集团股份。

        但是他们只需要有25%左右,就足够稳定住朴家现在在三星集团的绝对掌握权。

        所以倒也不需要去完全的换取这40%,关键是他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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