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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喜欢杀死生命的感觉,觉得这与创造一种生命同样刺激。

        他最喜欢的是能观看产房生产的镜头,这令他刺激得浑身发抖。而更刺激的是如果一个敌国的鼹鼠落在手上,如果是个女的,还是孕妇,或者是个男的,但恰好其妻子是个孕妇,那么落在他手里,他折磨逼人招供的手段就是让对手在产房看着出生,然后出生者未及出生就面临死亡。甚至他那时暗中祈祷对手最好别屈服,这样他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扼杀两个人命了。这种快乐使得他回去后,要多干几个向自己献媚的荡妇。

        他这种恶癖,连与他最要好的同党的党棍也看不过去,劝他看在上帝的面上,少干这些。每逢此刻,他就仰天大笑,喷出酒气说,哈哈,上帝!我的天啊。上帝,在哪呢?

        布彻这种嚣张不信教的态度,是中学时形成的,因为他与一位神学家研究过经文的古文版,发现,“上帝”的原来词义是指“天上来的人”。随着两百多年来跟外星人打交道多了,他对上帝的敬意,就是一种跟同僚与上司的关系吧。有的外星人还得听他吩咐呢。

        当然,也有外星人可以捏着他的小命,随时叫他完蛋。

        这次,布彻匆匆赶回大本营,是因为“老板”来了。

        老板,是他这个中情局局长对总统在背后的称呼。这样称呼的人,在这届政府中,可不止布彻一个。

        布彻喜欢黑暗的感觉,他的办公室里,落地窗从不打开,罩着红面黑里子的厚厚的天鹅绒窗帘,只是红的对外,把黑的对内。

        见到红的,他就有种杀人的冲动。有一次,一个女下属穿了一件红的衣服送文件过来,被他一枪就撂倒在门口,一只脚才跨进来,另一只脚还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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