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精神十分匮乏的时代,打架斗殴不可避免的成为了青年人们最热爱、最不可或缺的消遣方式。
只要你有朋友,你就必须得去打架。试想一下,某天你一铁哥们儿,满头鲜血的推开你的房门。你别无选择,只能抄起目光之内最适合当武器的东西,或是擀面杖、或是铁锹,或是自行车锁。出门去满世界找人报仇,颇有种‘朝出西门去,暮提人头归’的侠客气魄。
但我不喜欢这种气魄,我认为莫名其妙的、不问缘由的出去替别人打架是一件很傻的事情。
所以我交的朋友大多也都是不热衷于打架的。也基本都像是王昌国这厮一样,属于‘遇事不怕事,平时不惹事’的主儿。
岳敏见我一直沉默,气氛逐渐尬尴。也许是她想要打破这种气氛,所以猛站起来,看着我的眼睛用对我说:“我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
“岳敏同志,我有喜欢的人。再说我过两天就要下乡到云南了,你看....”我尽量控制住语气,让自己显的温和,免的她一气之下冲出宿舍,那时候可就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想到这里我起身赶忙出了宿舍。楼道外已经有了些不在食堂吃饭,打饭回来的人。
“厂长的任务都交代完了!我先去吃饭,你也快去食堂吃饭吧!”我说完,不等岳敏反应过来,从桌子上抄起公账薄一路小跑窜到王昌国的房间里去。
王昌国见我躲灾似的闯进房间,他急忙把饭盒盖上说:“我这儿可没有余粮。”
我深知对付他最好的仿佛就是不说话。只要别搭理,他一会儿准急。我朝他笑了笑没有说话,进门找了把椅子坐下开始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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