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柯坚定地回答道:“能!”
这本法典,正是这些年陈柯和吴三桂,还有众多开明大臣共同商议拟定的云贵最高法案。
吴三桂用颤抖的手掀开了包布,露出了硬纸封面上的三个硫金大字:大宪章。
翻开扉页,上面已经有许多官员和朝臣的签名。更有名士黄梨洲,王夫之,甚至还有管理王府宫政的陈圆圆一同签名。
所有的签字,都是用血书写成的。给人一种壮烈,火热,不容辩驳的庄严。
第一页上,赫然写着八个大字:
君权民授,王在法下!
人人生而平等。人都有追寻幸福之自由。人都有免于匮乏之权利。
大宪章确定了平西王府行使政权的法统性,但也限制了继任者所行使的权限范围。
也就是说,陈柯接任他的位置后,将在法统上得到朝臣们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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