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赎清的意思 >
        “第二条,主持中立原则。”

        “会议‘主持人’的基本职责,是遵照规则来裁判并执行程序,尽可能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能对别人的发言表示倾向。主持人若要发言,必须先授权他人临时代行主持之责,直到当前动议表决结束。”

        “第三条,机会均等原则。”

        “任何人须举手示意主持人,得到其允许后方可发言。先举手者优先,但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言者,优先于已发言者。在尚未对当前动议发言者中,对当前动议持反对意见者,又优于持赞成意见者。”

        “第四条,立场明确原则:发言人应首先表明对当前待决动议的立场,是赞成还是反对,然后说明理由。”

        “第五条,发言完整原则:发言时间结束之前,不能打断他人的发言。”

        “第六条,面对主持原则:发言要面对主持人,参会者之间不得直接辩论。”

        “第七条,限时限次原则:在每人每次发言的时间保证下,对同一动议的发言次数也有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两次。”

        “第八条,一事一议原则:发言不得偏离当前待决的问题。只有在一个动议处理完毕后,才能引入或讨论另外一个动议。主持人对跑题行为应予制止。”

        “第九条,文明表达原则:不得人身攻击,不得质疑他人动机,习惯或偏好。辩论应就事论事,以当前待决问题为限。”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