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各有不服,闹着要法庭见。
唯一无异议的,便是陈俊那里。
发酒疯,挑衅,闹事,他咎由自取。
陈家,齐家和袁家都损失惨重,又互不相让。
袁家向齐家索要婚礼前一天的罚款和婚礼支出,女儿的打胎钱,营养费,青春损失费,名誉损失钱和婚礼的筹备钱。
齐家认定婚礼是两家的事,所以要求袁家支付婚礼所有支出的一半,退还彩礼钱。后来又因为袁丽丽不经他们同意就去打了孩子,更是暴跳如雷,齐志妈几次拿了菜刀哭天抢地被拖了回来。
小花脸上留了疤,她家也找到袁家,让袁家赔偿医药费。
陈家没讨到媳妇,找到袁家让退还他们之前给的红包和鱼塘田地的租赁钱。齐志还拿出了婚礼前请伴娘吃酒席的发票,让袁家承担……
而那些个因为帮忙而卷入斗殴的村民们更冤,被拘留之余每个人都被或多或少的罚款,这笔账总要算吧?可找谁算?陈家不认,袁家和齐家都不认。
鸡毛蒜皮飞了个满天,就是包拯再世也断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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