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报复媒体,砸人家报社,打断人家腿?
让人感觉,一下子回到了当年四大探长的黑暗时代,
即便是那个年代,警察整人,也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或者私下做,哪有像林家俊这样明火执仗冲进报社开枪的?
媒体震惊,警队高层震怒。
紧跟着,港岛新闻报也发了一篇文章,将林家俊为何要违规执法、冲动开枪的原因讲得一清二楚。
兄妹在孤儿院相依为命,长大后自食其力,遇到姑爷仔被下药……
在这个故事的加持下,林家俊的行为又蒙上了一层悲情英雄色彩。
在法律之上,还有天理;在法律之下,还有人情。
杀人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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