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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一晃,已是半个月之后。

        为了让李山能吃上守财店的烤鸭,祈翎卖掉了自己的金丝袍服,一共四十二两银子,这对于两个风餐露宿的少年而言,实在是一笔巨款,足够花上很久很久。

        祈翎学坏了,以前他从来都不敢说脏话,现在偶尔也能冒出几声“老子”,“他娘的”,“狗日的”,“王八蛋”。

        一只成长在牢笼里的老虎,即使獠牙锋利也撕不开猎物,可若将它放归自然,重拾野性,它便会成为一名杀手。这是一种必要的成长,在弱肉强食的世道里极为重要。

        李山很有生意头脑,他从城西进购了一批草鞋,然后搬运到城北去卖,除开成本价一天也能赚个二三十文钱,但三两钱财最多只能解决温饱,如果想长辞远行,还得需要更多的钱。

        祈翎并没有参与李山的生意,而是每天在城里转悠,去茶馆酒楼里听人说书,去市井中打听仙剑的消息,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祈翎也感到了一丝危机,若长此以往,没准儿一辈子都得被困在这个世界中。他不能在原地等待,必须自主去寻觅!

        远行最需要的便是银子,怎样才能快速搞到一笔钱,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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