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办公室的路上,方蛰看见路边一闪而过的新华书店的招牌,下意识的司机停车。

        新华书店对于上辈子的方蛰而言,一直是个最喜欢的地方。

        重生的方蛰几乎不来书店,都是在图书馆里白嫖。

        迈步走近书店的方蛰,几乎是一种本能的节奏在书店里漫步。

        曾几何时,他非常喜欢这种节奏,不慌不忙的,遇见喜欢的书,就拿来康康。

        赚了一圈,没有发现特别喜欢的书,摆在书店入口处的一些畅销书,在方蛰看来都是奔着韭菜去的。只不过手持镰刀的人不同了,一个时代,一个割法。

        总的来说,这个时期在互联网上能写出来的作者,还是很良心的,言之有物的。

        突然方蛰站住了,看见了一个熟悉的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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