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没这个功夫,本来时间就不多,星期五一下线,这里的斯塔克立马就会发现,他必须抓紧时间。

        斯塔克打方向盘,手动把车掉头,朝纽约市区开。他拿起电话,烂熟于心地按下一个号码。

        “嗨,亲爱的娜塔莎。”斯塔克笑嘻嘻地打招呼,“一起出来吃个饭吗?”

        ——

        这不是娜塔莎第一次来哥谭,可距离上一次已经很久了。

        冷战那会,她还是苏联的秘密特工,经常以哥谭为跳脚点进入纽约或者华盛顿活动。

        那会哥谭就很乱,天南海北的人从海港涌入美国。谁都不知道路上打了个照面的人来自哪,有什么目的,手里拎得包里装的是书本还是枪支,他们也不在乎,各干各的,互不相干。

        那会的乱带着资本主义热腾腾火辣辣的感觉,给了娜塔莎潜伏的便利。

        这会的哥谭还是很乱,这乱与当时的感觉截然相反,冷冰冰静默默,像是个将死的疯子,骇人极了。

        就算是娜塔莎,行走在这资本主义末日的城市,也得小心。她把火红的头发用帽子塞起来,把身体用一张厚风衣藏起来,无声无息又快速地在哥谭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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