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两个是施工员,一个叫余全宝,四十几岁,一个叫郑重好,约四十岁。

        二人都是大学原属的建筑工程公司职工,公司解散后调到了外派公司。二人经验丰富,干外派的活也已有五六年。

        合同上写得明白,每人每月劳务费一百五十块,一星期上班六天,一天上班八个小时,加班工资另算。

        仨人加一块,每月四百块,这开支有点大。

        白手留了一手,只签三个月的短合同,方便自己做调整。

        叫陈岚的女研究生不在,她在上课,合同还需她本人签字。

        倒是余全宝和郑重好,白手的老板做派吸引了二人。

        一般的工程队,聘请施工员都是一个,小工程队的话,签的还是临时合同。

        所谓临时合同,就是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有事就来,无事不来,劳务费按天甚至按小时计算。

        白手却一聘就是两人,还是固定的三个月,窥一斑而见全貌,他肯定不是小打小闹的包工头。

        再看到白手的皮卡车,和他身上的衣着,以及机和中华香烟,余全宝和郑重好认定,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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