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抿着嘴,摇了摇头:

        “不是我用恶意去揣摩他们,弗瑞...但遗憾的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并不比我认为的更好。”

        “他们赤手空拳的在街道上将犯罪分子打成肉酱,在‘正义’的鼓舞下,他们自己充当法官、陪审团和刽子手,这固然很爽快,很有成就感,但这却是对社会秩序的有力挑衅。坏蛋杀人都需要理由,而这些英雄们却好像不需要一样。”

        “他们以自己的想法而非秩序的规则作为行动准则,他们一点都不克制自己的欲望,在履行正义的同时,也在满足自己越发膨胀的私欲。”

        说到这里,梅林推了推眼镜,一个卷宗的投影出现在弗瑞眼前,那是个牛仔打扮的家伙,梅林指着他说:

        “这个家伙,3个月前,被S.D.O.L.D.的特工在德克萨斯逮捕,他自称为‘罗宾汉’,在几个月里维护着他社区的治安,他做的还不错,将好些小偷送入了警局。但问题是,他本身是个瘾君子,在维护秩序的时候,他最少4次盗窃银行的金库。”

        “还有这个家伙,洛杉矶的义务警察,2个月的时间里勾搭了15个有夫之妇,还让其中的4位女士怀孕,最后被忍无可忍的丈夫们联合起来堵在仓库里,如果不是警察去的及时,他估计会被活活打死。”

        梅林摊开双手,他对弗瑞说:

        “所以,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是保护者?还是秩序的破坏者?”

        “这就是我想说的,弗瑞,人是很复杂的生物,没有力量的时候人人安分守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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