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瓶上好的朗姆酒被狩魔猎人淋下,这是安东尼大港能买到的最好的酒,因为维托丽雅的存在,报应战团的成员对城市的酒文化了解很深,总是能买到其他人买不到的好酒。

        好酒,就是要勇士来配才最应景。

        随后徐逸尘将另外一种度数更高的蒸馏酒也撒了下去,点燃了尸体。

        在火焰前,他用手中的长剑割破了手掌,将自己的血液挥洒进了火焰中,红色的火焰顿时变成了银白色的火焰。

        火焰中的尸体逐渐模糊了起来,狩魔猎人将匕首和战士的长剑以及牛皮背包一起扔进了火焰中,转身离开了这里。

        “二月二十一号,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终于通过了子爵的考验,成了兄弟会的一员。”在路上,徐逸尘翻开了战士的日记本,发现其中大部分内容都是由几句话,甚至一句话组成的不相关的内容。

        与其说是日记,不如说是备忘录。

        “三月二十七日,我从没想过在阿莫斯子爵的城堡下面会有这么大的地下空间,希望我可以很快的融入兄弟会中,这样我父亲就不用担心我没法继承他的骑士头衔了。”

        狩魔猎人皱了皱眉头,虽然他自己也在城堡下面挖了个密室,但是对于这种隐藏在地下的组织,他依然保持着先天的敌意。

        自古以来,叫兄弟会的就没什么好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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