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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方面,更是令人发指。好吃的东西,他已经都吃遍了。没啥新奇的东西了,开始往奇怪的地方走。比方说,有一回,他想吃大雁,便发布悬赏,让人去打猎大雁,可是当大雁打回来了,他却只吃大雁左翅的翅尖儿,其余的部都扔掉,浪费了数百贯钱一点儿也不在意,但路旁有要饭的苦命人,他却从来不会看一眼。

        住的方面,他居住的窦府占据清化坊的大半。规格制式已经远超他应该有的品阶,但他半点也不在乎,逢人便炫耀,说作为皇帝的娘舅,这点排场还是要有的,他不怕御史弹劾,就算弹劾了,他的外甥也不会因为这点儿事儿与他计较。

        行的方面,他更是夺人眼球。旁人出行,或车马,或步撵,马夫是老爷们,步撵也是男人抬。但他却不一样,他不乘马车,也不坐步撵,他的代步工具是健妇。两个仿若异种的膀大腰圆的妇人,把他扛在肩头出行,‘下马’的时候,要踩着美人的背,脚绝对不能沾地,否则有灰尘粘在鞋底,他也会受不了的。

        就这么一个人,此时却被捆成了粽子一般,大头朝下倒吊在房梁上,地面上放着一盆狗屎,距离他的鼻尖不过一尺,狗屎的香气弥漫,半点儿都没浪费,都被他吸入了肺子里。

        “李牧,我必杀你!你可知道我是谁?”

        “知道啊,陛下的亲娘舅。”李牧用尚方宝剑的剑鞘,轻拍他的脸,轻笑道:“只是不知道,陛下亲娘舅的脖子,能不能禁得起尚方宝剑?”

        “你敢杀我?”

        “也不一定哦。”李牧半真半假道:“我是憋着气从长安来到这儿的,一肚子的邪火没地方出。兴许就找你点儿麻烦,你说我要是把你给砍了,陛下会不会把我杀了给你报仇啊?”

        “我是陛下的亲娘舅,你觉得陛下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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