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倒是有可能,可韦宝刚刚给内帑供应的时间不长,几个月也就送给内帑二百来万两纹银吧,这些钱都拿出来赈灾也仅仅够一个省的范围,甚至像山东这种大省都不够。
更别提整个北直隶都遭了灾,要赈灾,肯定也得先紧着北直隶,毕竟是天子脚下。
而且皇帝也不可能一次把家底都拿出来,好不容易弄到点银子,还没有捂热乎呢,肯定是催促户部赈灾,户部哪儿有银子啊?能拿出几万两都不错,根本是杯水车薪。
明朝末期,朝廷财政亏空极为严重,造成这种局面的其实是多种因素综合导致的结果。
韦宝认为,明朝末期税制改革失败是主要原因,此外天灾不断,土地兼并严重,特权阶级“合理避税”同样是导致这一局面的重要因素。
税制改革失败是主要原因,明朝由于实行重农抑商国策的原因,农业税的确成为了朝廷财政的支柱。
如到隆庆四年(1570年)左右,朝廷每年的财政收入约为3078万两,但其中的农业税却高达81,工商杂税只占到了12。
进入嘉靖末年,朝廷财政拮据的情况已经出现,此后朝廷虽然多次进行了税制改革,但又因各种原因先后三次被废。
张居正去世,税制改革一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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