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捻军都打完了,皇帝对工程质量也表示满意,也愿意给钱,但按照当时的财务程序,需要户部来审计,审计合格后皇帝盖印。
难题来了,户部的工作人员,书吏们提出按规矩,曾国藩和李鸿章必须出一笔钱贿赂他们,才通过审计。当然这笔钱当时不叫贿赂,而有个名字叫“部费”。
他们要的有多少呢?全部报销费用的1.3%。
等于说3000万两银子,要出40万两贿赂。
按晚清时代的白银的购买力,这钱相当于现在的8000万人民币!
曾国藩和李鸿章拿不出来,也不愿意拿出来。
当时就算打点一名军机大臣,给1万两也很够意思了。
而且这40万两还不是分给户部的堂官的,而是分给户部的一般工作人员-----书吏们的。
从身份上来说,他们的地位和曾国藩天差地别,但他们形成的团体,却可以真做到一手遮天,哪怕是户部尚书,敢破坏他们的既得利益,都有可能被他们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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