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宝的想法是在韦家庄公审侯力行,并且在韦家庄判刑,他已经想好了,这肯定是死刑,恶行杀人,另外霸占人妻,罪无可赦。
在韦家庄执行,一方面能起到普及法律的效果,另外一方面,也能赚钱。
韦宝之所以不将侯力行承诺的3000两纹银放在眼里,主要是因为,若是在韦家庄公开处决了侯力行,侯力行的个人财产要全部没收,都是他的,还在乎3000两纹银的贿赂吗?
韦宝的法律中有死刑,接下来,比死刑稍微轻一点的是死缓,比死缓稍微轻一点的是有期徒刑。
韦家庄的《法则》规定,对于单个罪名的有期徒刑最高判处十五年,触犯多项罪名的,合并执行最高可以判处25年。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若是让吴襄将人弄到卫指挥使司去了,不但好处一点都捞不到,而且卫指挥使司若是将侯力行无罪释放了的话,对于韦家庄的普法,也是一个巨大打击。
因为韦家庄确定了侯力行的罪责,而卫指挥使司却将人放了,老百姓肯定会想,本地的法律毫无用处,衙门仍然是最大的,衙门仍然偏袒富人的利益,韦家庄的法则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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