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经营放款由信用放款、抵押放款、短期拆息等;放款对象主要是商号,年给出口各行业大量货款,对当时刚刚兴起的民族工商业发展起了积极推动作用。
民国初期,钱庄汇划业务迅速展开,深入内地。
裕丰的钱庄就同武汉、镇扬、宁绍等地钱庄建立业务联络网,有联号、代理关系等,通过这些地区向内地渗透。
口岸钱庄在外国银行洋行操纵下,以资金支持内地钱庄,根据合约办理汇划,每年进出高达数千万两,有力地控制内地金融,并为外商对华收购倾销原料商品充当买办。
钱庄还经营生金银买卖,鉴定金银、银元和各种金属货币的成色、重量和真假,并核定其价格。
有些资本雄厚的钱庄还附设或控制银炉、银楼、金店、铸造和买卖金银器饰。
钱庄不仅利用其左右兑换的特殊地位,长期操纵银两银元市价,还进行证券、公债、花纱布等等投机。
当时裕丰的钱庄,多为江浙财阀所把持,在上海金融界有很大势力,对全国金融市场有举足轻重影响。
其组织可分两大类,按其业务性质和信用能力,分为汇划庄和一般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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