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到了明末,东厂也有了自己的监狱。
东厂的侦缉范围非常广,朝廷会审大案、锦衣卫北镇抚司拷问重犯,东厂都要派人听审。
朝廷的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东厂监视政府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
依据监视得到的情报,对于那些地位较低的政治反对派,不经司法审判,东厂可以直接逮捕、审讯。
而对于担任政府高级官员或者有皇室贵族身份的反对派,东厂在得到皇帝的授权后也能够对其执行逮捕、审讯。
《明史·刑法志》:“刑法有创自有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又“东厂之设,始于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后已禁止,其复用亦自永乐时。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
明代东厂大堂入内即可见大幅岳飞画像,提醒东厂缇骑办案毋枉毋纵,堂前还有一座“百世流芳”的牌坊。
可惜东厂在实际办案中完全背离了这个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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