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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正德朝开放异国与明朝的私人贸易,小商民更是可以在外国船上门交易时,与其进行贸易。

        而这种贸易形式容易管理,在洋人为大清管理海关用火轮船打击走私之前,一直是唐宋元明清各朝贸易收入绝大部分的来源。

        但是中等商民在明朝生活似乎不如在大清。

        明朝限制商民出海,后来隆庆开海,亦不过开月港,每年发放船引88引,后来增加到110引。

        当然,110引船引实际上不少。

        《乾隆十七年(1752年)三月一日阿里衮奏折》写有:粤海一关,内河外海,口岸繁多,商舶番船,货物纷杂……海关税银,全赖洋船出入,历年多寡不一。

        大概每年内地商船出入海口者,约自二十余只至三十余只不等,外夷洋船,约自十余只至二十余只不等。

        这说明那个时候的广州海关每年交税给清廷的船只,在乾隆十七年仅有20艘到30艘之间。

        这对于华夏这么大的国家,这么一点点船只往来的贸易量,可以说等于没有海贸。

        二三十艘船能运来多少东西,和一个县城做贸易都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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