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景泰时,没有办法,只能把理应折成宝钞的折色俸再折成白银发放。
到嘉靖朝开始,索性除月米以外,一切概折白银发放。中间来回折腾几次,官员手中实际能拿到的俸禄还不抵规定的那点可怜的数值。
即使在吏治澄清的明初,明朝人已经在抱怨俸禄之低。自此,明朝人对本朝俸禄可怜的抱怨不绝如缕,如万历朝的于慎行阁老竟然仰天长叹大明王朝的官俸连北汉小朝廷都不如“至北汉刘崇以太原一道正位建国,宰相月律止百缗,节度使止三十缗,较之唐末已为太减矣。乃今一统之盛,宰相月俸犹不能半此,则近代之俸可谓至薄矣。”
俸禄太低,但是官员要养家糊口,要上下交际,要维持排场。
特别是晚明,整个社会沉醉在消费主义的浮华之中。
明朝官员们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开发出层出不穷的敛财手段。
明朝官员的法外收入有五个主要途径,乞请与赏赐、占田收租、逃避赋税、贪污受贿、以权经商。
其实,赏赐只是九牛一毛,以权经商也不普遍,而贪污受贿终究是严重违法行为,时刻有可能因此锒铛入狱甚至丢掉脑袋。
最重要的,还是以避税为支撑点的广为占田,和常例钱两大途径。凭藉这两大途径,明朝官僚的实际收入极其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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