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误会了,非是谁家的藏书之地,乃是南乡县卖书的地方。”

        “卖书?”

        张星忆更好奇了,她越来越感觉到这南乡的古怪之处。

        这书籍,本就是世间珍贵之物,别人若是有幸得到一本书,只会珍藏起来,要是心眼小些的,即便是亲朋好友来借阅,那也是推脱不给,哪有卖这一说?

        若是把家里的书拿去卖,那就是和卖祖业一个德性,乃是败家中的败家。

        “对。娘子有所不知,这南乡的毛纺工坊、牧场矿场等,皆要求识字。特别是十二岁以下的娃儿,更是必须入学堂念书。故这书店,本是建在内城之中,方便他们阅书而设。”

        “后来南乡外来人士渐多,甚至有外地人听闻此处有书可随意观阅,而不惜专门赶来。南乡县县令这才令人在内城外扩建了书店。”

        “若是在南乡落了户的,可以办借阅证,只要让馆内博士登记一下,便可直接把书拿走,只要按规定时日归还即可。”

        “若是外地来的,就只能买了书才能拿走。只是这书本却是价钱不低,一般人还真买不起,故大多数人却是在书店旁边的笔墨店买了笔墨,然后再去书店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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