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芬首节拿到了14分,都是在林易的“严防死守”下拿到的。

        “其实,我距离nba第一人也不算太远。”傻芬在休息时安慰自己道。

        作为一名内线球员,格里芬的运球、策应都不错,而且他的进攻套路很多,绝非霍华德那种“技术天负”。

        只可惜傻芬属于那种,十八般武艺我都会,但是我啥都不精的球员。

        加上臂展限制,缺乏“致命武器”的格里芬一旦到了季后赛,很容易被对手进行针对。

        这一世的格里芬沿着林易的足迹成长,倒是比林易记忆中强了不少,只不过,和另外一支洛杉矶球队相似的是,这一世的傻芬,身边的cba队友太多了。

        当然,这个对比有些过分。

        因为锅福和家嫂总不可能把篮球分成四份吧?

        这支快船光靠血布和傻芬很难走远,他们的侧翼问题很大,球队的超级第六人克劳福德每晚都能打很高的输出,但是代价是你得给他大量的出手权。

        克劳福德是那种典型的要么我打死你,要么我打死我自己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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